人才工作

当前位置:首页 - 队伍建设 - 人才工作

关于马晓云等8位同志具备党校系统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5作者:来源:分享到:
皖校组〔2018〕29号

各有关市人社局:

受贵局的委托,根据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职称评审工作实施办法》(皖人社发〔2018〕5号)文件精神,经认定,马晓云同志具备讲师任职资格,胡迪迪等7位同志具备助教(助理讲师)任职资格。

上述8位同志具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时间自2018年12月14日算起。

附件:1.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2.具备助教(助理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18年12月26日


附件1:

具备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性别

单位

认定专业

1

马晓云

铜陵市委党校

国际关系


附件2:

具备助理讲师任职资格人员名单

序号

姓 名

 性别

单 位

认定专业

认定资格

1

胡迪迪

蚌埠市委党校

行政管理

助教

2

吴秀才

蚌埠市委党校

社会学

助教

3

何 康

蚌埠市委党校

党建

助教

4

王亚雯

宣城市委党校

哲学

助教

5

宋 正

祁门县委党校

经济学

助理讲师

6

江 超

祁门县委党校

历史学

助理讲师

7

 

歙县县委党校

历史学

助理讲师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微信公众号

  • 省委党校智慧校园APP

Copyright © 2011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Wanhu

                         皖ICP备06012118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196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

访问量统计(您是本站第位访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