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原省委党校固定资产专项审计单一来源项目采购
项目编号: 2019DX0522
招标方式:单一来源;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19年5月15日;
开标日期: 2019年5月22日;
中标供应商名称: 安徽皖瑞会计师事务所;
中标供应商联系地址: 合肥市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
中标金额: 45000元;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详见单一来源采购公告;
评审委员会名单: 徐文生、塞沙、周清
招标人名称: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地址: 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联系人:塞沙
联系方式: 0551-62173304
公告期限:2019年5月22日-5月23日
若投标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机关纪委或总务处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本部综合行政楼11楼(机关纪委)、联系电话:62173161(机关纪委);本部综合楼9楼(财务处),联系电话:62173304(财务处)。
若投标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财政厅政府采购处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特此公告。
财务处
2019年 5 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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