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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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校(院)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03作者:来源:分享到:

各处室、直属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委组织部部署要求,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现就为校(院)疫情防控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作如下通知:

一、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严峻斗争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及时通过适当方式,组织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人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党的领导、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通知》及省委“一封信”、省委组织部通知精神,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上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作贡献。

二、压实压紧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校(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及其专项工作小组成员要坚守岗位、履职尽责,靠前指挥、亲力亲为,督促指导各处室、直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凝聚起强大工作合力。各处室、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本单位疫情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要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总体方案》《各校区疫情防控策略及措施清单》和《致全体教职工的一封信》《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致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倡议书》《致居家隔离人员的慰问信》,同时,密切关注校(院)通过网上办公平台和校园网、微信公众号发布的通知要求和工作信息,及时跟进做好工作,自觉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

三、开展疫情防控工作监督检查。党员领导干部是疫情防控工作的“关键少数”,越是重要关头和关键时刻,越能锻炼干部、考验干部,也越能识别干部。组织人事处、机关党委(纪委)要深入基层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善于在这场严峻斗争实践中考察识别干部。要把各部门各单位的疫情防控工作表现,纳入部门年度综合考核和个人量化考核、评优表彰的重要内容。要加强监督执纪问责,对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置身事外、消极应付、推诿扯皮、落实不力,甚至是弄虚作假、传播谣言、失职渎职的党员干部,严肃查处、决不姑息。

四、加大党员干部激励关怀力度各处室、直属单位要及时发现、举荐好人好事和先进典型,通过校报、校园网、公众号、微信群等予以宣传报道,汇聚起众志成城、共克时艰的强大正能量。各处室、直属单位要真情关心关爱战斗在防控一线的工作人员,帮助他们搞好个人防护、解除后顾之忧。有关部门要按照国家和省相关规定,做好表彰奖励和待遇保障工作。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

2020年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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