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首页 - 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安徽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2-13作者:来源:分享到:

校(院)各处室、直属单位,学院各内设机构、学历系部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校(院)委会和学院党委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及省委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工作实际,联合成立了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疫情防控总体方案、各校区疫情防控策略及措施清单、各校区及生活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统筹抓好、落细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当前,疫情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学院师生返校后,疫情防控工作将面临更多挑战,同时疫情还可能对教学科研、学生管理、实习就业、安全稳定等各方面带来重大影响,新情况新问题会不断出现,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必须以更坚定的信心、更顽强的意志、更果断的措施,进一步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广大教职工和学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根据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疫情防控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结合前期工作和学院实际,现就进一步做好学院开学前后疫情防控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严格落实政治责任。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校(院)各处室、直属单位和学院各内设机构、学历系部(以下简称:各部门各单位),要在校(院)委会和学院党委领导下,按照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要求,进一步扛起政治责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动员组织全体党员和师生员工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严峻斗争。2月17日起学院教职工正式上班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学院各内设机构、学历系部主要负责人要保持在岗在位;其他县处级干部安排带班或者轮流值班,实行坐班制的其他工作人员安排轮流值班,尽可能利用电话、APP、综合办公平台等方式在家办公,并严格遵守保密制度。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特别是包保联系校区事务的校(院)领导和驻区各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到校在岗,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解决实际困难,确保疫情防控工作不留死角。各专项工作小组和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指挥调度和督促检查,压实各部门各单位防控工作责任,善于在防控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及时对防控责任落实不力等行为严肃问责。

二、严格管理预案方案。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跟进学习党中央及省委有关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校(院)疫情防控总体方案,东、西校区疫情防控策略及措施清单,东、西校区及生活区疫情防控应急处置方案。在此基础上,党委办公室牵头拟定学院开学工作预案,并会同教务处牵头拟定开学工作方案和师生返校工作方案;总务处牵头拟定返校师生疫情防控知识技能培训工作方案;校区事务处、后勤集团牵头拟定重点部位清洁消毒和学生食堂错峰就餐工作方案;保卫处牵头拟定师生进出校园身份验证和测量体温工作方案;教务处负责拟定授课教师课前测量体温工作方案;学生处牵头拟定学生宿舍进出身份验证和测量体温工作方案;图书与文化馆牵头拟定出入馆人员身份验证和测量体温工作方案;信息技术中心牵头拟定出入计算机房身份验证和测评体温工作方案,其他部门和单位根据需要及时拟定防控工作预案方案。上述预案方案酝酿成熟后,须及时提请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并按要求报属地政府、省教育厅审核。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疫情发展和形势变化,不断找差距、补短板,及时跟进优化、落实最新预案、方案。

三、严格师生摸排管控。疫情防控期间,人员防控组和总务处、学生处、各学历系部要全面摸排并及时掌握、报告每一位师生的出行和健康状况,重点报告外出返肥、回乡返校人员情况,如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外出返肥、回乡返校人员应当主动、如实报告个人出行和健康状况,如有密切接触者、身体不适等情况,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各部门各单位外出返肥、回乡返校未满14天的教职工一律在家办公,不得安排来校上班或者带班、值班。严禁学生提前返校、报到。对来自或去过疫情重点地区的师生员工,以及与确诊、疑似病例密切接触者,必须按照规定严格落实医学观察、隔离等措施;隔离期结束后无异常者,方可正常上班、上课。学院开学后,将采取更加严格的“人盯人”的包保管控措施。其中,教职工由总务处牵头,各部门各单位分别包保本部门本单位教职员工,国际合作部和国际教育系包保外籍教师;学生由学生处牵头,各学历系分别包保本系学生,各系辅导员分别包保所在班级学生;保卫处、校区事务处、后勤集团分别包保保安、物业、保洁、餐饮等服务外包单位和浴室、超市、创业基地、校内出租户等其他从业人员,各服务外包、承租单位和施工单位等分别包保本单位的从业人员;总务处、校区事务处负责包保医学观察和隔离人员,逐人建立服务需求联系卡,为他们提供口罩、消毒液、体温计等防控物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提供必要的心理疏导和生活服务保障

四、严格校园封闭管理。疫情防控期间,东、西校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坚决做到“五个一律”,即未经学院批准学生一律不准返校,校外无关人员一律不准进校门,师生进入校门一律核验身份和检测体温,对发烧咳嗽者一律实行医学隔离观察,不服从管理者一律严肃处理。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配合保卫处加强校区门岗管理,东、西校区分别只保留一个进出口,对所有进出人员查验身份并严格做好测量体温、登记工作,严防校外无关人员和车辆进入校园。住在校内的人员(含学生)凭保卫处办理的“出入证”进出校区,住在校外的人员(含学生)凭“一卡通”进出校区;住在校外的人员来校上班,由各部门各单位负责联系保卫处出具“疫情期间工作证明”。日常工作期间,若发现外来人员有感冒咳嗽疑似发烧等症状的或拒不佩戴口罩的情况,请及时报告保卫处、总务处进行处置。

五、严格教育教学安排。按照省教育厅最新通知要求,学院学生2月底前不开学,具体开学时间由教育主管部门统筹安排并根据学院防控条件确定,严格做到“三个不”,即未确定开学时间之前不开学、防控条件准备不到位的不开学、隔离观察措施不到位的不开学。开学时抓住三个环节:第一个环节是开学的环节,推迟开学以后,要进行错峰、错区域和错层次的开学第二个环节是开学的过程或者是返校的过程,确保返校过程的安全、有序、错峰第三个环节是等学生到达学校之后,对于来自不同地区的学生,要采取不同的措施党委办公室、教务处要根据《安徽省教育系统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各级各类学校开学工作指南(一)的通知》,科学制定返校人员管理预案,提前做好人力和资源调配以及学习进度调整等工作。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各单位不得举办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禁止学生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比赛、展示、评比等大型聚集性活动和考试等。正式开学前,严禁组织任何线下教学活动,严禁组织学生外出参加包括毕业实习、技能竞赛集训等在内的所有实验、实习、实训活动。学生处要加强毕业生工作,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做到线下就业招聘不举办,线上就业招聘不间断。教务处要及时跟进疫情变化,提前做好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预案,增强线上教学的实际效果。党委办公室要会同宣传部高度关注线上线下教学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实际问题,防止因工作不当产生负面舆情。

    六、严格宣传教育引导。宣传教育组和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疫情防控宣传引导,通过校园网、办公平台、广播站、公众号、微信群等,全面准确宣传疫情防控知识和权威信息,组织师生学习校(院)印发的《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教职工春季开学有关工作的通知》《致全体教职工的一封信》《致全体学生的一封信》《致基层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倡议书》《致居家隔离人员的慰问信》等内容。宣传部要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联系,用好校内新媒体平台,组织各系部深入学习宣传疫情防控部署要求,生动讲述教育系统一线感人事迹,广泛宣传学院典型做法,加强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主动回应关切。各部门各单位要严肃新闻宣传纪律,未经省委宣传部和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同意,学院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接受境外媒体的采访。总务处、教务处、学生处、团委和各系部要加强对健康理念和传染病防控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师生理性看待疫情,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防护能力。各部门各单位要加强师生思想引导、心理疏导、学习生活指导和人文关怀,把思想政治工作做在日常、做到个人、做进心里,引导广大师生增强信心、坚定信心,切实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全力维护校园稳定。

七、严格后勤管理服务。各部门各单位要充分发动教职工和学生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教育引导师生搞好个人和环境卫生,自觉戴口罩、勤洗手、不聚集,公共场所应保持通风,外出和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总务处、校区事务处和后勤集团要根据《安徽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高校疫情防控后勤工作的通知》要求,认真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教室、图书馆、阅览室、学生公寓、食堂、超市、卫生间、浴室等公共场所和校车、公务车辆等交通工具进行清洁消毒,务必做到严防严控、不留死角。总务处、校区事务处、后勤集团等部门,要加大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力度,及时清运垃圾,做好污水处置,防止二次污染。后勤集团要强化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原材料采购和食品加工、售卖、储存等安全操作规范,确保餐具、用具等按疫情防控要求消毒后使用。总务处要提前准备好校内隔离观察场所,并加强与社区和疾控机构、定点医院的联系,保持顺畅沟通,争取专业支持。

八、严格防控条件保障。物资保障组和财务处、总务处要在前期工作基础上,充分论证学院开学前后一个时期疫情防控工作需要,积极做好口罩、酒精、消毒液、体温计、测温仪和必备药品等防控物资采购,注意安全存放和科学配置重点保障一线防控人员工作需要。必要时,可以学院名义向属地政府、防控机构争取支持。有关部门要动员安保、物业、保洁等服务外包单位自行采购相关物品,所需经费经审核由财务处兜底保障。有关部门和单位使用上级拨款和留存党费,要加强审批管理,确保专款专用。各部门各单位开展疫情防控工作必须的经费,由财务处统筹解决各部门各单位要继续主动对接属地政府和社区,将学院纳入属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总体安排,落实统一部署,强化统一保障。

疫情防控期间,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零报告日报告制度,按要求学院师生员工的健康情况报党委办公室汇总后,及时告省教育厅。

各部门各单位要及时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学院全体师生员工,并认真抓好落实。上述事项和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学院党委办公室负责解释。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213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微信公众号

  • 省委党校智慧校园APP

Copyright © 2011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Minggao

                         皖ICP备06012118号-1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196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