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校区理发店为校(院)生活配套设施,位于党群活动中心内,服务对象主要是主体班学员和教职工,同时也为校内老年住户提供上门服务。今年8月,该店理发服务人员发生变动,共同经营人童乃翠向校(院)提出服务申请。为规范校(院)服务用房使用管理,校区事务处依据校(院)相关规定,委托资产评估、咨询借鉴省直单位做法、征询从业者意见,报经校(院)同意:
一、由童乃翠经营北校区理发店,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不变,收费不得高于校外市场平均价格;
二、水电费按实际发生额收取,管理服务费为市场评估价;
三、暂定服务期限三年。
现予公示
公示期限:2022年 9月5日至2022年9月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或来电向校(院)机关纪委(0551-62173276)或校区事务处(0551-62173304)反映。公示结束无异议,双方签订服务协议。
校区事务处
2022年9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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