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建设

当前位置:首页 - 首页 - 队伍建设

校(院)任命内设机构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9-01-14作者:来源:分享到:

1月11日,省委党校(安徽行政学院)召开干部大会,通报校(院)“三定”规定实施方案,宣布任命一批内设机构负责人。常务副校(院)长张永主持会议,校(院)委会成员、副厅级组织员,副教育长和全体处级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三定”规定是省委贯彻落实中央精神、从校(院)实际出发做出的科学决策,充分体现了对校(院)工作的高度重视和亲切关怀。校(院)“三定”规定实施方案,是落实“三定”规定的任务书和路线图。要深入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将改革推深做实、进行到底。
     会议强调,要衷心拥护机构改革,坚决落实“三定”规定。按照“三定”规定及其实施方案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刚性约束,加强统筹调度,推动深度融合,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改革任务。

会议强调,要正确对待进退留转,自觉服从组织安排。要增强大局意识,树立发展眼光,服从组织安排,严守纪律规矩,心情愉快地投入到新的岗位工作中去,不断为校(院)改革发展稳定做出新贡献。

会议强调,要迅速进入履职状态,努力开创工作新局。新机构担负新职责,新岗位要有新作为。要尽快到岗到位,加强工作对接,打破思维定势,勇于担当作为,发挥关键作用,确保校(院)各项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向省委和广大教职工交上一份满意的答卷。

会上还就近期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微信公众号

  • 省委党校智慧校园APP

Copyright © 2011 中共安徽省委党校. All Rights Reserved.        Designed by Minggao

                         皖ICP备06012118号         皖公网安备 34011102001196号

通讯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屯溪路301号 邮编:2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