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日,宿州市委常委会学习传达安徽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有关工作。市委书记史翔主持会议,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市委党校常务副校长李励,着重向常委会汇报了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会议的基本情况和主要精神。同时,结合全市党校工作实际,提出了相应贯彻落实意见。
会议决定,进一步抓好《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全省党校(行政学院)校(院)长工作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推动《条例》进一步纳入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要学习内容,确保《条例》要求和会议精神落到实处。待全省贯彻落实《条例》分工方案下发后,结合宿州实际,认真抓好落实。加快推进市委党校二期工程建设进度,进一步完善整体办学功能。以抓好全省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试点工作为契机,大力推进县区委党校建设。灵璧县和埇桥区作为全省县级党校分类建设的试点,要积极推动实施县级党校分类建设计划,有关部门要抓好督查指导,确保高标准完成试点任务,力争探索出全省乃至全国可复制的经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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