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校园交通秩序,创造和谐稳定的工作环境,根据校区的实际情况,将每年的三月份定为“车辆管理月”。具体方案如下:
一、 开展宣传教育
通过校园网、公告栏大力宣传在校园内驾驶车辆要严格按照交通标识文明行车,不超速(时速20公里),不鸣笛,不乱停乱放,共同维护校(院)的良好秩序。
二、 加强监督管理
对超速车辆每周在公告栏通报一次并电话提醒车主,对违规三次以上的车主收回通行证,临时取消车牌自动识别功能(期间实行登记进出),一个月后方可重新申请办理车辆通行证和恢复车牌自动识别功能。对不服从执勤人员管理、情节严重的车主,没收通行证,不再予以输入车牌自动识别信息。
三、 定期检查清理
每周组织不少于2次针对校园车辆管理的检查。督促门卫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登记、指引;清查通行证与车牌不一致的车辆,通知门卫登记备案并收回车辆通行证;清理长期滞留校园的的外来车辆及时催促离校,对车主不接电话和滞留校园时间较长的,采取锁车和拖车等措施。
保卫处
2019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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