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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院)召开新任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会

发布时间:2019-06-28作者:来源:审计处分享到:

为加强干部管理,认真贯彻落实《安徽省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前经济责任告知办法(试行)》,进一步强化领导干部责任意识,促进依法履行职责,2019年6月25日下午,校(院)召开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会,对校(院)有经济责任的新任或转任的3名处级领导干部进行“面对面”经济责任告知。审计处处长梁智华主持会议,组织人事处处长周晓樵参加会议并讲话。

周晓樵强调,开展经济责任审计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举措,通过任前经济责任告知,有利于干部增强经济责任意识,在履职过程中依法履职尽责。新任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抓好平常,认真学习经济责任相关党规党纪和法律法规,严格对照经济责任内容履职用权,做到忠诚、干净、担当。

会上,梁智华宣读了《部门(单位)处级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告知书》,3名新任或转任的领导干部做了表态性发言并签收了经济责任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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