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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党校出台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评选认定办法

发布时间:2018-06-15作者:来源:分享到:

 为深入实施“名师工程”,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教师管理体系,提升教研质量和学术影响力,省委党校近日印发《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评选认定办法(试行)》,旨在以学科学术带头人为主体,着力培养一批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好的知名教师,培养造就一批忠诚于马克思主义、在学科领域有影响的知名专家。

《办法》规定了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须具备的基本条件和资格条件。基本条件包括坚持党校姓党、党校教师姓党,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四个自信”,旗帜鲜明讲政治,善于用学术讲政治,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主动适应干部教育培训需要,刻苦钻研业务,积极承担教研咨任务,工作能力和业绩突出,努力为建设一流党校、红色学府作出贡献;坚持学为人师、行为世范、带头遵纪守法,努力做模范共产党员,自觉维护党校声誉和党校教师形象且具有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的校内在职在编人员。教学名师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连续5年承担校内主体班教学任务;近3年累计教学工作量得分全校排名前10名;近3年主体班教学测评成绩全校排名前10名;全省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主持完成省部级以上课题,或者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咨政成果奖,或者咨政报告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学术名家须同时具备的资格条件为近5年主持承担省部级以上课题研究任务;近3年累计科研工作量得分全校排名前10名;有3项省部级以上课题结项鉴定为合格以上等次;获得省部级以上科研、咨政成果奖,或者咨政成果获得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承担主体班、委培班或者研究生班教学任务、教学测评成绩不低于同类班次课程平均分。

《办法》明确了符合基本条件后可直接认定为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的条件。教学名师可直接认定的任一条件为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获得者,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好课程获得者,二级岗教授,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优秀人员。学术名家可直接认定的任一条件为主持完成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软科学、马基工程重大项目或重点项目,获得国家级科研、咨政成果奖,咨政成果获得党和国家领导人肯定性批示、或者获得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肯定性批示2次以上,省级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其他与上述条件相当的优秀人员。

《办法》还规定了评选认定程序和奖惩措施。评选认定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两年一次,采取个人申报、部门推荐、审核审议、人选公示和校委决定等程序进行。对最终评选认定的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我校将授予荣誉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奖金奖励。同时配套建立个人命名工作室、资助组建教学科研团队,优先安排参加培训访学疗养和推荐参加上级评先评优,宣传推介等激励政策。教学名师和学术名家因违反有关规定丧失评选基本条件的,取消其荣誉称号和激励政策待遇,情节严重的追究其党纪政纪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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