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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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践行党校初心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2025-09-06作者:常红军来源:学习时报分享到: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党校(行政学院)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校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吸收近年来党校工作的新鲜经验,全面构建了党校办学治校的“四梁八柱”,是做好新时代党校工作的基本遵循和制度保障。青岛党校系统坚持系统观念,将学习贯彻《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切实转化为推动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服务地方发展大局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努力在为党育才、为党献策上展现新担当、实现新作为。
  深刻认识“为党育才”的使命任务,充分发挥党校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作用。为政之要,惟在得人。作为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各级党校肩负着帮助干部和党员补钙壮骨、立根固本的职责使命。《条例》对干部教育培训特别是基本培训提出新目标新要求。党校要积极探索,充分发挥基本培训牵引带动作用,持续提升干部教育培训质效,履行好培养造就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执政骨干队伍的重任。
  构建协同联动工作体系,压实培训责任。《条例》强调,要坚持系统观念,注重统筹谋划、整合资源,不断增强工作的整体性和协同性。干部教育培训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健全领导责任和工作机制,强化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党校具体实施的工作格局。青岛市建立干部教育培训联席会议制度,明确在市委领导下,由市委组织部牵头,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统战部、市委党校等成员单位协同配合,出台《青岛市干部教育培训调训管理办法》,统筹推进“应训尽训、全员覆盖”,推动基本培训任务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构建系统完备课程体系,把准培训方向。健全完善基本培训课程体系是提高干部教育培训质量的关键。《条例》强调,党校(行政学院)教学应当突出党的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的主业主课地位,加强履职能力培训,为确定基本培训内容提供了重要依据。党校要坚持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教学的主题主线,构建系统深入的党的创新理论课程体系、科学完备的党性教育体系和务实管用的履职能力课程体系,帮助学员增强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真正练就硬脊梁、铁肩膀、真本事。
  构建高素质师资支撑体系,夯实培训基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高质量的教师,才会有高质量的教育。《条例》规定,党校(行政学院)教师承担着教育培训领导干部和党员的重要责任。要突出抓好教师队伍建设,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制定不拘一格“引育管用”人才政策,通过拓宽教师引进渠道、加强教师培养培训、深入开展“名师工程”、建立健全激励机制等措施,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强、信念坚、业务精、作风正的高素质教师队伍,为开展教育培训提供有力支撑。
  深刻把握“为党献策”的重要职责,努力当好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生力军。科研和决策咨询是党校为党献策的重要途径。党校要充分发挥自身的学科优势、学术优势、话语优势,做好理论研究、对策研究,持续强化献策能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不竭智力支撑。
  紧扣中心大局,明确献策任务。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需要研究解决什么重大问题,党校就努力在那些方面建言献策。《条例》对党校科研、决策咨询工作提出了具体方向和明确任务。对党校来说,要聚焦“国之大者”,献好“研究阐释”之策,做好党的创新理论深化、内化、转化工作;献好“理论研究”之策,深化重大理论问题研究,形成立得住、叫得响、有分量的研究成果;献好“解决问题”之策,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及时有力的智力支撑。通过优化选题、深入调研,结合工作实际和地方实践,积极开展前瞻性、政策性、应用性研究,在推进党的理论创新、为党和政府建言献策等方面发挥党校应有作用。
  强化联合攻关,增强献策合力。《条例》指出,党校(行政学院)应当加强有组织科研。这是党校科研组织模式的深刻变革,本质上是一种需求导向的科研管理机制,重在通过系统化重塑科研目标、规划运行和精细管理来实现重大突破,从想研究什么就研究什么、能写什么就写什么,逐步转变为党和政府需要什么,党校就在哪里发力,集中优势资源开展攻关。通过系统整合各方资源,形成强大科研合力,探索形成“党校+部门”“党校+名校大院大所”“党校教师+学员”等联合攻关模式,以有组织的科研推动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健全制度机制,提升献策质效。做好“为党献策”大文章,需要有效的制度机制作保障。《条例》要求,党校要制定好体现党校(行政学院)特色的学术规范和科研决策咨询工作规划,统筹优化科研和决策咨询成果的考核和评价。要构建目标明确、路径清晰、措施得当、保障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和评价激励机制,通过深化教研咨一体化建设、实施重点课题“揭榜挂帅”和职称评聘“代表作”制度、完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形成人人重视科研咨政、支持科研咨政、做好科研咨政的浓厚氛围,推动党校科研咨政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深刻领会加强党校建设的重要意义,为党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校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时代新征程,必须更加重视党校工作,切实加强党校建设,以党校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强化组织保障。《条例》明确规定,各级党委是办党校(行政学院)、管党校(行政学院)、建党校(行政学院)的主体,党委应当加强对党校工作的领导。要把党校工作纳入党委整体工作部署,及时研究党校工作,及时解决党校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要选拔好领导班子成员,增强班子整体功能。要加强党校基础设施建设、师资培养、经费保障等。近年来,青岛市委对党校领导班子进行优化调整,推动教研咨工作走在全国副省级城市党校第一方阵。同时加大对党校建设的投入,新建了现代化的教学实训楼、学员宿舍等设施,改善了党校办学条件,大幅增加学员培训经费,更好地保障培训正常运转。
  统筹推进一体化发展,增强整体效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市县两级党校是教育培训基层党员干部的主力军,要从长计议,把这些党校都办好。《条例》要求,市(地)级以上党校(行政学院)牵头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建设和发展规划,对下级党校(行政学院)教学、科研、智库建设、师资培训、服务保障等工作进行调研和指导。要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协调和资源整合,打破各级党校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的局面,形成协同发展的强大合力。青岛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联合人社、财政等多部门出台《推动全市党校(行政学院)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制定推进全市党校系统融合发展实施意见,成立机关、金融、教育、国资4家系统党校,加强系统党校、党校分校同城同质建设,推动形成资源共享、人才共育、学科共建、发展共谋、能力共提的协同工作格局。
  全面深化从严治校,涵养清风正气。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党校要坚持把从严治党要求和从严治校方针结合起来,坚持严以治校、严以治教、严以治学。《条例》提出,良好的校风、教风和学风是党校(行政学院)事业健康发展的基本保证。全面从严治党体现在党校工作中就是从严治校,就是校风、校纪、校规都要坚持从严要求。要通过强化思想引领、完善制度体系、注重师德师风、严格学员管理等一系列措施,把从严治校要求贯彻到党校(行政学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青岛市出台干部教育培训从严管理二十条、厉行节约勤俭办学的若干意见、干部教育培训安全管理指南等系列制度,深入推进从严治校,营造风清气正的党校环境和氛围,切实发挥好不正之风“净化器”、党性锻炼“大熔炉”、全面从严治党“风向标”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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